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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豫建〔2008〕96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安阳市、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5年以来,建设部在全国分三批共51个城市(城区)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我省郑州市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许昌市等其他城市也正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建设部有关通知和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推动我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积极应用电子信息技术,采用程序化、标准化等手段,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方式。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便捷通道,有利于实现政府与市民的良性互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地建设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2008-2009年为试点阶段, 2010-2012年为推广阶段。申报试点的城市应具备较好的城市管理基础,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较高,城市政府在信息资源和信息化管理方面具备一定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郑州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进度,严格质量,确保在2008年底之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验收。

  (二)省级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由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或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三)各试点城市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系统建设,保证系统建设资金,通过整合资源、研发技术转让、统一规模采购、适度配置设备,努力节约项目投资,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积极向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汇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分析本市城市管理现状,研究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整合信息化管理资源,并与已有的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已开展试点工作的省辖市要在做好本身工作的同时,对所辖具备一定条件的县级市进行指导,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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