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要逐一检查安全防护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不留死角,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对放射源实施安全有效管理和控制,采取严密措施防止放射源丢失或被盗、被抢。当地政府要督促涉源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力收缴废弃、闲置放射源,堵住放射源流失、被盗的源头,务于2008年6月底前将废弃、闲置放射源强制送交到省放射性废物库或有相应资质的收贮单位,确保奥运期间不出任何事故。
五、要下大力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级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把禁烧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和奖惩措施。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禁烧地区和禁烧任务繁重地区的全天候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秸秆焚烧行为。认真落实全面禁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检查和执法,层层宣传和发动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市区域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要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危险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排污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环保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逐一限期整改,坚决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我市7月到9月期间防洪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把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和重要河流以及化工、医药等高危重污染行业作为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或事故应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各级政府要做好环境应急响应准备,制订和完善环境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装备保障。从现在开始,市、县环保应急机构每天24小时待命,做到通信、交通、监测等装备完好,应急人员、车辆、装备到位,能够随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严格执行环境污染应急报告制度,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按要求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危害。对漏报、迟报、瞒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环保执法“三严”和“六制”要求,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非法要取缔、违法要关闭、环保要达标、产业要升级”的要求,综合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取缔关闭、高限处罚、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排污行为。对故意闲置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整顿和停产整顿;对在奥运会期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奥运会期间,环保部门要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巡查巡视,实行专人专职、包片包点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即查、查而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