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81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区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
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黎明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 明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韦刚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于祖毅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 卫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格训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韦 波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兰红星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余文健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我区服务业的发展和改革,协调解决我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我区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章远新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