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浙江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工作者的创业激情与创新才能,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浙江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我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也是增创新优势、推动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内在要求。在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总结通过创业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成效显著,并且对今后农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成功典范,提炼来自基层、源自实践的创业创新成功模式和宝贵经验,增强农业领域的创业创新能力;通过表彰宣传,弘扬“勇于创业、善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农业创业创新的伟大实践,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范围和主体
“浙江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在全省农业、林业、渔业三大领域开展。主体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者。
三、创建重点
1.创新农作制度。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和资源状况,改革农作制度,推行水旱轮作、间作套种、种养结合,合理安排熟制搭配,大力推进保护性耕作,创新养殖模式,积极发展循环型、生态型、节约型农业。
2.创新农业科技。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研究,完善责任农技制度,广泛引进开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农机具和优良品种,深入总结推广先进和种养模式和生产方式。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农民培训,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水平。
3.创新经营方式。科学合理调整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推行定点连锁经营方式,创新营销手段,扩大农产品推广。
4.完善服务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改进服务手段,大力推广农民信箱、农技110等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