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烟台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烟政发〔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烟台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7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动工作指导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初步核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879亿元,增长16.6%,比计划高2.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39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完成1756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完成884亿元,增长18%,三次产业比例关系调整8.3:61.0:30.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利税、利润分别增长21.6%、27.7%、29.5%,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到34.7%。全市境内税收收入完成290.4亿元,增长22.8%。地方财政收入140.8亿元,增长25.3%,比计划高5.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生产总值、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6.8亿元,增长25.2%,比计划高7.2个百分点。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投资增长较快,国家、省重点调控和限制行业的投资明显下降,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外贸进出口239.4亿美元,增长58.8%,比计划高41.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40.9亿美元,增长60.2%,比计划高43.2个百分点。全市实际使用外资24.2亿美元,增长12.1%。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29.7亿元,增长18.9%,比计划高3.9个百分点。物价上涨3.4%,超出控制目标0.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全省涨幅。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和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2元,增长16.7%,高于计划6.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6979元,增长14.9%,高于计划6.9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3%,人口自然增长率0.44‰,控制在计划目标以内。对民生的投入力度加大,推进实施了一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4%,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14%和1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实际使用外资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外贸出口均增长17%;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物价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4‰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别减少4%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