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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成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骆铁军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

  成飞宇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潘立慧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

  朱永红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郭自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王 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李建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

  李 勇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保卫部部长

  朱从波 武钢防城港钢铁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长

  陈永南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

  梁景理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福利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全面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报批工作进程,协调解决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进展进行督促和检查。办公室主任由林念修兼任,副主任由胡望明、张振东、潘文峰、禤沛钧、陈永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项目相关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提出参考意见。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匡迪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业工作组,各组职责及负责人如下:

  (一)武柳公司运作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武钢和柳钢联合重组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协调组织落实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柳公司)的出资,完善武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制定武柳公司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方案,理顺武柳公司运作流程,推进武柳公司规范化运作。组长由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尹建国担任。

  (二)征地搬迁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项目用地用海相关协议的有关内容,根据钢铁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组长由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担任。

  (三)项目核准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核准所需各项材料,做好同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尽快取得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负责组织协调钢铁基地项目中码头、岸线的报批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保证码头、岸线获得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组长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文峰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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