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臭椿沟眶象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银政发〔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城乡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从外地调入了大量臭椿、千头椿苗木,臭椿沟眶象也随之进入银川地区。臭椿沟眶象是危害臭椿、千头椿的重要害虫之一,其幼虫蛀食树皮和木质部,严重时造成树势衰弱以致死亡,具有隐蔽性强、传播快、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其危害性不亚于“天牛”。目前,臭椿沟眶象对我市臭椿树的危害率,已由2004年的12.1%上升到2008年的40.4%,并呈现出由苗圃向林网蔓延、疫区面积迅速扩大的趋势,直接威胁着我市二代林网及城市园林安全。为坚决遏制臭椿沟眶象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防治、早消灭”,确保造林绿化成果,现就切实做好臭椿沟眶象病虫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治措施
(一)强化检疫监管,有效堵截人为传播。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排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对已发生病害的要划定疫区,严格控制疫区苗木流出,控制病虫害人为传播。加强调运苗木检疫和复检工作,严格控制携带臭椿沟眶象的外地苗木传入我市。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监测网络和臭椿沟眶象长期监测防控体系,各县(市)区和市林业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要在重点地域增设臭椿沟眶象监测点,配备专门检疫人员,根据沟眶象的生物习性、发生发展特点规律,及时进行跟踪观察,并将其活动规律、危害程度做好记录,掌握其生物习性,为全面防治奠定基础。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科学防治。根据臭椿沟眶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危害特点,采取下列防治措施:
1、对于已发生臭椿沟眶象危害的林地、苗圃,彻底清除、销毁受害树木,并对土壤用30%辛硫磷颗粒进行消毒,杀灭树坑内残存的害虫,三年内不得在此地段栽植椿树;
2、用8%绿色威雷微胶囊或100-150倍液喷雾成虫活动部位(树冠及树干),用250倍触破胶囊涂抹树干,阻止成虫上树补充营养;
3、在幼虫危害期,用1000倍40%氧化乐果或1000倍50%辛硫磷乳油灌根,灌后再用农膜覆盖树盘,杀灭根部臭椿沟眶象幼虫;
4、每年的5月和7月中下旬、8月上旬是臭椿沟眶象成虫盛发期,要利用臭椿沟框象成虫假死的特性,组织农民群众、中小学生进行人工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