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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2008-2009年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四)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建设,保障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1.完善市级中心平台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各级电子政务平台防病毒、防攻击、防入侵、CA认证及运行监测监管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按照国家机要、安全和保密部门要求进行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市和各区县(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法制管理,保证电子政务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4.在确保网络体系安全的同时,加强信息资源体系、应用体系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5.开展网络安全评估、安全审计等工作,建立网络安全运营制度、应急响应制度,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应急响应速度。
  6.进行重要数据、设备的异地存储和备份,实现重要网络设备的安全冗余。

  (五)加强电子政务制度建设,营造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软环境

  1.加快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我市电子政务发展的政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数据库、网站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2.加强电子政务培训和考核。按照切合实际、统一规划、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级领导、政府工作人员和技术支持管理人员电子政务理论、基础知识、应用技能和IT技术等的培训和考核。
  3.加强电子政务法制建设。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法制建设进程,结合我市实际,适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初步建立起电子政务法制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下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按计划推进工作;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程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二)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并将电子政务建设、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元化、多渠道解决电子政务建设投融资问题。
  (三)充分依靠专家,发挥技术支撑优势。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规划、技术方案、审批和招标等各个环节,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依靠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和优势,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规范电子政务项目,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电子政务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核、采购招标、工程监理、系统测评和验收评估等管理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督体制,保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科学、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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