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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坚定信念,增强自律。

  教育是基础,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始终,要增强实效性、针对性。要围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卫生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在思想上筑起抵制商业贿赂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度建设是长效机制的关键。卫生厅将陆续印发贯彻执行中央、卫生部和省长效机制建设有关法规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制度,适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医院要普遍实行院务公开,抓好对社会、对患者和对医院内部干部职工三个层面的公开,重点是收费、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二是扎实推进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要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对《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生厅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根据查实掌握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依法取消其两年内在贵州省的投标资格,震慑行贿企业和人员。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规范受赠受助行为,既积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效避免变相的行贿受贿行为。六是制定落实经济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资金运转的健康和安全。七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医院等级评审、医务人员资格认证为契机,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要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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