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强化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及咨询指导,完善婚检制度与婚姻登记制度的衔接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免费婚检办法,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孕产妇保健水平。全面实施产前筛查和诊断。完善全市出生缺陷监测网络,以防治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和唇腭裂为重点,做好胎儿和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的筛查和诊治,提高综合防治水平。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
(五)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加快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完善基础医疗和护理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按照《
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强化医院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制定合理的医护比例和床位与护士比例,落实护士配备标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加强护理服务监管,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和护工管理。改善患者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加大对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全市联网监管。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管,提高基础医疗及护理质量,确保安全有效。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加强部门协调和合作,大力打击非法行医,严禁虚假医疗广告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杜绝非法采供血,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完善医疗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全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执业行为、医院管理等综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督导工作。
实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办院方向,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落实对孤儿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政策。
(六)提高人才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职医学教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执业(助理)医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所占比例达到85%;农村地区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达到70%,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达到50%;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90%;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不低于90%,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十一五”期间重点增加培养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才、卫生监督人才和全科医师、心理治疗医师、精神病专科医师、老年病专科医师、专科护士等专业人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专业防治知识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防治、现场流行病学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到2010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3-5人、县(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2-3人经过系统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30-40%和40-50%。加强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