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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逐步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管理、防治和健康教育的社区网络,建立基于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防治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稳步开展以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防治工作,努力控制危险因素,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疾病、伤害、精神疾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老年性疾病、学生常见病和口腔疾病的发病率。逐步推广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工作模式和工作规范,逐步开展肿瘤筛查工作;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力度,改善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遏止精神疾病致残率。改进控制吸烟的策略与措施,遏制青少年吸烟率上升趋势。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继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稳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实现基本全覆盖。创新宣传发动工作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
  在全市农村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文明卫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实施《云浮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10年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制定和实施《云浮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6-2010年)》,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投入,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设施建设,按照《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逐步达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功能,着力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遏制传染病、地方病的流行。充分发挥县级卫生机构作为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的重要作用,切实承担起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层转诊、急救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的职责。稳定县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队伍,保障县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经费,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用房、仪器设备和人员素质三配套。加大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争取尽快实现所有卫生监督机构分开独立运作,确保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用房、执法设备设施、人员素质达到国家标准。
  以薄弱镇卫生院改造建设工程为切入点,巩固农村县、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确保每个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规范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卫生站(室/所),不断提高其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有条件的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可根据城镇化发展进程逐步改造成规范化的、城乡衔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街道卫生院承办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继续实行县、镇共同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严格控制镇卫生院的规模,清退非卫生技术人员,同时相应补充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3~5年内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镇卫生院医生实行转岗分流,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充分利用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的教学资源,开拓各种学习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学历和技术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岗位培训,提高其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到20l0年全市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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