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评方法
1、自查。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办公室(秘书科)对照考评项目进行自查,于12月2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自查报告及自查得分情况。
2、审核。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和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测评。市政府秘书长组织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各处室负责人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驻市各单位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总分为20分,测评内容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完成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任务及开展政务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4、评先。评选政务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时,按照得分高低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中评出6个、在市直单位中评出10个、驻市单位中评出3个政务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评选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驻市单位公文处理、信息、调研与文字材料、政务督查及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时,按单项考评得分高低分别评出5个单项先进单位。同时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办公室(秘书科)做出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中评出若干名“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工作者”。
5、市政府驻外机构参加信息工作单项考评,按实际采用信息条数评选2个先进单位。
附件:列入考评的市直、驻市单位名单
附件:
市直、驻市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广电局、市政府外侨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扶贫办、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城管局、市合作办、市档案局、市物价局、市水保局、市果业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综合行业办、市矿产资源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房产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口岸办、市消防支队、市信息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赣州海关、市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气象局、市稽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