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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市单位政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2、严格公文报送程序。所有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及相关材料均交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统一收文,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不直接送市政府领导或承办处室。送呈报批文件必须打印,非紧急和特殊情况外不准以手抄件呈报。500字以上送呈文件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应提供软盘。(5分)
  3、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类培训。(4分)
  4、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报结果,上传下达准确及时。(3分)
  5、认真负责代市政府草拟文稿,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能亲自负责把关文稿并签字以示负责。(3分)
  对公文质量的考评,市政府办公厅从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或抄报、抄送的公文中进行随机抽查,实行每季通报制。公文出现内容和格式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制发的公文(不含附件)篇幅超过5000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代政府草拟的文稿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请示报告类公文在非紧急特殊情况时直送市领导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次扣2分;上传下达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发生密级公文泄密事件的每次扣5分;发生重大泄密事件,被市级以上保密部门通报的扣除公文处理全部分值;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和培训的每次扣1分。
  (二)信息工作(30分)
  1、基础工作达标2分。此项含有分管领导、有专职信息员、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每星期报送信息、有健全的传送网络五个子项,每项0.4分。
  2、上报信息在市政府办公厅《赣州政讯》、《每日汇要》上采用一条计0.5分;《赣州政讯》增刊上采用一条计1分;《呈阅件》上采用一条(篇)计2分;在省政府办公厅《江西政务》上采用一条计1.5分;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上采用一条计5分。
  3、对报送信息及时,坚持每个工作日一报,一星期上报信息不少于5条的,加5分。
  4、刊出的信息被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4分,被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2分。
  5、能支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工作的给予适当加分。
  (三)政务督查及政务公开工作(30分)
  1、完善督查机制(4分)。有分管领导、有主要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得1分;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政务督查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勇于探索,能创造新鲜经验,得3分。
  2、加大执行力度(15分)。(1)认真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领导班子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5分)。认真贯彻落实,效果明显,反馈及时得满分;每少落实一项扣1分,反馈不及时扣0.5分。(2)全面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赋予的工作任务(5分)。主要指标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工作任务未完成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情况扣1分。(3)及时办理市领导批示,按时完成市政府督办事项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督查任务(5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问题,及时回复,得3分;无故超时限,问题解决的不彻底,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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