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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市单位政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2、切实提高调研文章质量,调研文章被上述刊物发表后,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
  3、认真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安排的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每次课题调研视完成情况计0-2分。
  4、配合做好国家、省及市政府开展的调研活动,每配合一次调研活动视完成情况计0-2分。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组织的征文活动,根据获奖情况按每篇文章计1-3分(即获国家级奖为3分,省级奖为2分,市级奖为1分)。
  (五)应急管理工作(20分)
  1、组织机构建设(3分)。成立了应急办并挂牌办公得0.9分,有专职副主任得1.0分,有应急管理股(科)得0.5分,有专职人员得0.6分(以编委和干部任用文件为准)。
  2、预案体系建设及开展预案演练(5分)。按时完成了总体预案修订得0.6分、完成专项预案修订得0.6分、完成部门预案修订得0.6分;按时完成了基层预案编制得0.8分,及时上报基层预案汇总表得0.4分;开展了单项演练得0.9分,开展了综合演练得1.1分。(以材料为准)
  3、应急宣传培训活动(3分)。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或举办应急培训班等活动得1.0分,举办单项宣传活动得0.8分(以通知或材料为准);有工作季报材料得0.8分,有年终总结得0.4分。获全国推荐、表彰、表扬或发表文章加5分,获全省表彰、表扬、发表文章加4分,获全市表彰、表扬、发表文章加3分。
  4、突发事件处置(6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要求报送紧急信息的得2.6分,妥善处置事件的得2.4分,有善后小结的得1.0分;迟、漏、错报1次扣2分,3次以上取消应急管理工作评先资格;瞒报的扣除该项分值,并取消应急管理工作评先资格。(无此项内容得基本分)
  5、风险隐患排查整改(3分)。有排查计划得0.6分,有排查成果得0.8分,有风险隐患数据库得0.6分;有整改措施得0.6分,有整改销号制度得0.4分。(以通知或材料为准)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市单位考评办法
  (一)公文处理工作(20分)
  1、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不断完善本部门公文处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并按规定制发公文。公文文种使用准确、格式标准,遵守行文规则,公文收发文、归档及管理高效科学,印制规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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