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工作(30分)
1、基础工作达标2分。此项含有专职信息员、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每个工作日一报、有健全的传送网络四个子项,每项0.5分。
2、上报信息在市政府办公厅《赣州政讯》、《每日汇要》(突发事件等紧急信息列入应急工作单项考评)上采用一条计0.5分;《赣州政讯》增刊上采用一条计1分;《呈阅件》上采用一条(篇)计2分;在省政府办公厅《江西政务》上采用一条计1.5分;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上采用一条计5分。
3、刊出的信息被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4分,被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2分。
4、能支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工作的给予适当加分。
(三)政务督查和政务公开工作(30分)
1、完善督查机制(4分)。有分管领导、有主要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得1分;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政务督查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勇于探索,能创造新鲜经验,得3分。县级政府督查机构明确为副科级以上的当年加1分。
2、加大执行力度(15分)。(1)认真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领导班子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5分)。认真贯彻落实,效果明显,反馈及时得满分;每少落实一项扣1分,反馈不及时扣0.5分。(2)全面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赋予的工作任务(5分)。主要指标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工作任务未完成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情况扣1分。(3)及时办理市领导批示,按时完成市政府督办事项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督查任务(5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问题,及时回复,得3分;无故超时限,问题解决的不彻底,每次扣1分。
3、政务公开工作(5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全面、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得2分;公开形式完备、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得1分;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得1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得1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4、督查及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6分)。全年报送信息和总结材料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0.5分。在省、市督查刊物上采用每篇分别计2分、1分。
(四)调研与文字材料(20分)
1、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由县(市、区)政府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撰写并形成调研文章,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或综合二处。上报调研文章被市政府刊物《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赣州经济》、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参阅刊物《情况与研究》采用1篇计2分;未被采用的文章按每篇0.2分计基础工作分,最高计2分。(年终考评得分出现相同时,投稿数多者再加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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