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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1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职责和任务
  (一)机构设置
  为保障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沿线县(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项目占地拆迁工作机构。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辖区内占地拆迁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占迁工作,确保占用土地如期交付使用;
  3、负责辖区内占迁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将占地拆迁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4、负责协调落实拆迁户过渡安置和房屋拆迁。
  (三)相关部门职能
  1、市重点办:协调沿线县(区)开展占地拆迁相关工作,督促沿线占迁机构按要求落实占地拆迁工作进度,如期完成占地拆迁工作任务。
  2、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建设单位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规划等有关问题,为占迁工作提供准确的相关资料。
  3、市财政局:协调办理占地过程中属财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的减免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沿线林地占用工作,妥善处理好沿线林地和古树名木的征迁工作。
  5、市水保局:负责指导项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方法
  (一)程序
  吉赣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赣州段占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作开展的程序为:组建占迁机构-制定占迁方案-召开占迁动员大会-宣传发动-核定占地拆迁数量-签订《占迁包干协议》-实施占地拆迁-进行占地拆迁补偿结算。
  (二)办法
  按照执行统一占迁标准、村村张榜公布、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户、保证工作经费的原则,由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占地数量和共同核定的拆迁数量,与沿线县(区)政府签订占地拆迁《包干协议》,由沿线县(区)政府包任务、包时间、包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土地按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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