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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努力实现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管理总体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潘昌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强  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刘树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德明  市教育局局长
  李晓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成 员:
  曾 浩  赣南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 新  赣南师范学院副院长
  胡龙华  江西理工大学校长助理
  赖俊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叙平  市综治办副主任
  黎德周  市安监局副局长
  黄元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鸣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莉  市爱卫会副主任
  张树森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李付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善奎  市交通局副局长
  廖乐春  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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