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编制公布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建规函[2007]380号)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编制公布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赣建规[2008]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又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谢宝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宏长 市房管局局长
周逸洪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