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老年体协关于赣州市老年体育工作调查报告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老年人身体素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全市老年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老年体育组织基本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日趋活跃,全市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也应该看到,全市老年体育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老年体育场地设施不完善、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去年9月,市老年体协就我市老年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赣州市老年体育工作调查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我市老年体育工作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进一步营造支持老年体育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推进我市老年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赣州市老年体育工作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与成效
近两年来,依据省政府有关老年体育工作“要努力实现‘两转’,即思想认识、工作定位要转变,工作重心要转移。要把工作对象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向社区、行政村和企业单位,从干部职工转向社区居民和农村农民”的指示精神,全市老年体育工作在各级党政的关心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夯实,全市老年体育工作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局面。
一是各级党政将老年体育工作列入重要干事日程,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老年体育工作的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各级党政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把包括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在内的各项老龄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从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协调发展、政策扶持各方面对老年体育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如南康市每年都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老年体育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亲临会议讲话,分管领导更是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老体工作,市财政每年除预算内安排老年体协工作经费12万元外,对老年体协组织的大型活动还由市财政追加活动经费,同时,还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10%作为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的经费,为保障各乡、镇(街道)老年体协工作经费,市政府要求,按乡、镇(街道)老年人口数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由各乡、镇(街道)财政安排解决。上犹县不仅将老年体协的必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临时追加有求必应,还主动关心支持老年体协的工作,如得知县老年体协没有工作用车,县委主要领导没有等老年体协申请报告,就亲自批示为老年体协解决了一部工作用车。据了解,各县(市、区)政府已全部将老年体协的必需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的还为乡、镇(街道)老年体协安排了必需经费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