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电〔2008〕6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全面遏制各类涉电案件频发的猖獗势头,切实保障奥运期间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7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迎奥运、保供电”为主题的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百日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加强部门协作,综合治理,警企联动,采取不间断严打高压态势和组织会战行动,以打开路,打防结合,多措并举,使我市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严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的遏制,保障奥运期间电网安全,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五个一批”,即破获一批重大涉电案件,严打一批涉电犯罪团伙,取缔一批非法收购站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公审一批涉电犯罪分子。全面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力争今年全市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数比去年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额比去年下降30%。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桂光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锐平、中山供电局副局长雷树华、经贸局副局长罗日全、工商局副局长叶根松、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国权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负责专项行动期间日常事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以打击、遏制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保障奥运期间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工作重点,力求侦破一批性质恶劣和影响重大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追捕一批负案在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清理、取缔非法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