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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卫发电〔2008〕18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我省属于山区省份,道路交通情况复杂,近期更因雨雪凝冻灾害,重点路段交通事故多发,今年自1月份以来已连续发生数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事发当地卫生部门均迅速组织当地医疗力量积极救援、抢救伤员,有效挽救了生命,降低了损失,一再生动地体现了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死扶伤的革命精神,也显示了医疗卫生在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作用。为切实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医疗救援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救人为先,组织、调动各医疗卫生力量,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援措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工作,要听从指挥、积极主动救援。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伤员,要就近、就快采取一切措施,尽一切努力抢救伤员,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要随时做好人员、技术、药品、器械、设备、床位、车辆等应急准备,一旦接到交通事故救援指令、信息和急诊伤员,立即开展救援、救治,并保证医疗救援救治人员、血液、药品、设备等高效率运转,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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