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许政办[2008]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许昌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流程图》、《许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准备流程图》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四)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对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十)负责办公室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实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研究安排办公室工作;听取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单位的工作汇报;讨论需要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