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十四)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支持矿区道路、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已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优化企业组织管理,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加强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坚持政府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驻矿制度,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执法队伍,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十五类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依法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十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加强煤矿安全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十七)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质量达标动态化。积极推行作业现场规范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各跟班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质量验收员要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评估。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提取和使用机制,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十八)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监控设施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广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技术,落实对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煤炭企业要加强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