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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措施以及对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

  中期评估时点和采用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五、中期评估的进度安排

  (一)8月15日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完成规划的评估报告。市有关部门要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完成牵头编制的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由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二是按照《通知》中的职责分工,完成对《纲要》中各自负责领域的评估报告。

  (二)8月30日前,市发改委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贵阳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草案)。

  附件:“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名   称

牵头编制

单位

牵头评估

单位

1

贵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2

贵阳市“十一五”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3

贵阳市“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

4

贵阳市“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5

贵阳市“十一五” 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专项规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

贵阳市“十一五”综合运输体系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7

贵阳市“十一五”城镇化建设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8

贵阳市“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和保护专项规划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

9

贵阳市“十一五”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10

贵阳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报告(含水利基础设施情况)

市农办

市农办

11

贵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12

贵阳市“十一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

市人事局

市人事局

13

贵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信息化专项规划

市信产局

市信产局

14

贵阳市“十一五”西部大开发专项规划

省社科院

市发改委

15

贵阳市“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评估

市经贸委

16

贵阳市“十一五”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评估

市发改委

17

贵阳市“十一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评估

市发改委

18

贵阳市“十一五”体制改革专项评估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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