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措施以及对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
中期评估时点和采用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五、中期评估的进度安排
(一)8月15日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完成规划的评估报告。市有关部门要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完成牵头编制的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由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二是按照《通知》中的职责分工,完成对《纲要》中各自负责领域的评估报告。
(二)8月30日前,市发改委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贵阳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草案)。
附件:“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单位名单
名 称
| 牵头编制
单位
| 牵头评估
单位
|
1
| 贵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2
| 贵阳市“十一五”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3
| 贵阳市“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
|
4
| 贵阳市“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5
| 贵阳市“十一五” 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专项规划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6
| 贵阳市“十一五”综合运输体系专项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7
| 贵阳市“十一五”城镇化建设专项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8
| 贵阳市“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和保护专项规划
| 市国土局
| 市国土局
|
9
| 贵阳市“十一五”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10
| 贵阳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报告(含水利基础设施情况)
| 市农办
| 市农办
|
11
| 贵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
|
12
| 贵阳市“十一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
| 市人事局
| 市人事局
|
13
| 贵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信息化专项规划
| 市信产局
| 市信产局
|
14
| 贵阳市“十一五”西部大开发专项规划
| 省社科院
| 市发改委
|
15
| 贵阳市“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评估
|
| 市经贸委
|
16
| 贵阳市“十一五”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评估
|
| 市发改委
|
17
| 贵阳市“十一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评估
|
| 市发改委
|
18
| 贵阳市“十一五”体制改革专项评估
|
| 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