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对客运企业的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认真开展查隐患,保平安,迎奥运活动,狠抓 “三关一监督”措施的落实,加大对车辆安全例检和查堵“三品”上车(船)的工作力度,盯死看牢,做到不让一件“三品”上车,不让一台“病车”上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事故漏洞。
三是区、市、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尤其是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把奥运会期间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抓,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在重点路段、路口和赶场天等重要时段设立安全检查点,严格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疏堵结合,及时调整运力和线路,积极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强化煤矿安全措施,防范瓦斯等事故。
当前我市煤矿生产不正常,煤炭产量低,产、需矛盾突出,针对这一状况,各产煤区、市、县,煤炭、安监等部门要帮助和督促煤矿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尽力增加产量,着重防范瓦斯、顶板、透水等事故发生。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驻矿安全监督员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技改、基建矿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在确保安全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加快技改和基建进度,早日形成生产能力。
二是要深入矿井加强煤矿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和及时整改隐患。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超层越界开采非法采煤现象;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可靠;是否有串联通风或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作业等情况和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及老窑积水情况及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有非防爆设备入井和是否实行“三专两闭锁”规定;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程支护、采面是否及时放顶,悬顶距离是否超过规定及淘汰木支护和金属磨擦支护;是否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及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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