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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同比实现“双下降”,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应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宣传引导,疏堵并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维稳办、教育局、法制办、信访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蔡定荣副局长任主任、周虎深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及其它事宜。

  五、整治时间

  2008年7月9日至10月9日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各区(市、县)在7月31日前做好摸底统计工作。摸清拖拉机、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车主、驾驶人及车况,建立车主和驾驶人的管理档案;组织技术力量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对隐患进行登记编号,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将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市相关部门。

  第二阶段:整改治理。从7月25日至9月中旬,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落实隐患整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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