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同比实现“双下降”,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应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宣传引导,疏堵并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维稳办、教育局、法制办、信访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蔡定荣副局长任主任、周虎深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及其它事宜。
五、整治时间
2008年7月9日至10月9日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各区(市、县)在7月31日前做好摸底统计工作。摸清拖拉机、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车主、驾驶人及车况,建立车主和驾驶人的管理档案;组织技术力量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对隐患进行登记编号,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将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市相关部门。
第二阶段:整改治理。从7月25日至9月中旬,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落实隐患整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