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滨政发〔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九届三次和市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效率,凝心聚力,开拓奋进,科学实干,全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陆续组织下达。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滨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
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08年我市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从国家政策来看,国家围绕“双防”(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调整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开工项目。从发展要求看,坚持好字优先,更加强调科学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节能降耗。从周边省市发展看,环渤海区域的天津滨海新区、沧州渤海新区等开发开放步伐加快,既为我市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
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30字”工作方针,按照“好字优先、稳中求进、改革开放、以人为本”的原则,强化“三个意识”(忧患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推动“三个转变”(工作指导、发展方式、工作作风),突出“七个重点”(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北海新区建设、节能减排、优化环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民富市强、文明和谐的现代滨州。
本着积极可行、留有余地的原则,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计划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增长20%,其中,出口增长18%;外商直接投资2.8亿美元,增长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0%;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万个,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8.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3.6%;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2007年涨幅以内。在上述指标中,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人口自然增长率为约束性指标,要千方百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等指标是导向性、预期性的,要引导各方正确认识,实事求是,努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