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4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就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谢庆生(副省长)
副组长:王文阳(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正国(省工商局局长)
成 员:周晓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连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阎海山(省经贸委纪检组长)
陈光文(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赵 翔(省公安厅副厅长)
罗润生(省监察厅纠风室主任)
杨春兴(省民政厅副厅长)
季 林(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张 鹏(省建设厅副厅长)
孙登峰(省商务厅总经济师)
李长久(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亦康(省工商局副局长)
温 杰(省高法院副院长)
叶亚玲(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舒世庸(贵州银监局副局长)
江 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陈亦康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瑞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王骥(省整规办副主任)、张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饶昌贵(省政法委综治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研究并确定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工作重点并督促、检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各项工作。
省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协调新闻单位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宣传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的成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伎俩和惯用手法。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