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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8〕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2008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

  为有效改善滨州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大战役”会战要求,制定2008年林业生产意见。
  一、任务目标
  全年完成合格造林面积16.5万亩,其中新建高酸苹果基地5万亩。建设绿色通道1561.5公里,其中河流干渠绿化349公里,县级路绿化352.5公里,乡村路绿化860公里。新建农田林网25万亩,新增农林间作14.5万亩,建设绿色示范村72个,封山(滩)育林3万亩,新增林业育苗面积2万亩,美国白蛾等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
  二、工作重点和建设标准
  (一)绿色通道建设。全市完成绿色通道建设长度1561.5公里,其中河流干渠绿化349公里,县级路绿化352.5公里,乡村路绿化860公里。全面完成滨大、威乌、津汕高速公路,205、220、309国道及大济路等16条省道绿化补植完善,加快县级公路绿化和乡村路绿化美化步伐,完成徒骇河、韩墩干渠、簸箕李干渠、小清河、秦口河、小开河、新立河等河流干渠绿化。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化,每侧建设林带50米,加宽补植要选用大苗、壮苗,苗木标准尽量同原栽林木胸径树高一致。有关县(区)要成立专业造林绿化公司,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管护、补植及造林地的平整等工作,特别是高速公路原料场、重盐碱地等地段要筑台压碱,待适宜造林时再进行植树。
  河流干渠绿化,要求河坝每侧向外50米能够栽植树的地方全部绿化。部门、行业管理的国有土地绿化,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原有林带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补植完善。
  县级路绿化,要求路肩修筑绿化平台,路边沟以外每侧营造20米宽绿化林带。乡村路绿化,要求每侧植树不少于两行。因条件所限每侧只能栽植一行的,株距不大于2米。
  (二)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林网建设能有效保障农作物高产稳产,获得较高经济效益,是提高平原农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各县(区)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25万亩高标准农田林网,新植树达到80%以上。凡有高速公路的县(区)优先将林网建设安排在高速路两侧,网格面积沿黄地区控制在150-200亩,其它地区200-25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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