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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稳定交通安全形势,确定自2月下旬起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范围、高强度和持续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完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体系,消除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切实减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素,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大幅下降,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要结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充实路面警力,切实加强巡逻控制,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严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载客,严查机动车强超强会、超速行驶,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严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违法等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5类违法行为,形成依法严管的强大声势。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查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大科技投入,将所有移动电子警察摆放到主要国省道,依托各警务工作站、固定测速装备,合理设置流动测速点,压减车速。严格落实路面承包责任制,把工作措施、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名民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源头管理,抓好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3月底前,交通、农机部门要对驾校培训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顿措施,直至取消培训资质;工商部门要对车辆改装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取缔;对已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擅自改装车辆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要对中小学校使用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改装车、未定期年检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客运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对违规生产车辆的,发改、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和车辆定期检查关,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上路行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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