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建设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8〕16号)
滨城区、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滨州市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具体建设标准由市林业局制定下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滨州市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省战略决策,推进我市高速公路绿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效改善滨州生态环境,充分展示滨州风貌,现对滨大、津汕、荣乌高速公路滨州段沿线两侧绿化林带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与标准
(一)范围。根据高速公路规划里程,在滨州市境内的滨大高速长度28.8公里,津汕高速56.9公里,荣乌高速45.4公里。滨大、津汕、荣乌高速公路两侧分别建设50米宽的高标准绿化林带,绿化总里程131.1公里,绿化面积19665亩。林带建设涉及滨城区、阳信县、沾化县、无棣县和开发区等5县(区)的尚集、滨北、堡集、水落坡、小泊头、碣石山、车镇、水湾、佘家巷、大高、古城、下洼、冯家、富国、利国、杜店、沙河等17个乡(镇、办)。具体任务分配情况见下表(略)。
(二)标准。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体,以完善提高为手段,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坚持绿化、美化相统一,路林、沟渠相协调,做到衔接自然、和谐流畅。林带宽度每侧宽50米。对林木难以存活的重盐碱地段、料场地段、低洼水湿地段,要采取工程措施整地改土。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好造林树种,实行高标准造林及抚育管理。北出口和东出口林带建设标准要高于相邻省、市。
二、政策与投资
(一)造林用地政策。将高速公路隔离网以外50米范围划为造林用地。通过实行种植结构调整、承包土地权属不变、给予植树农民适当用地补助的措施来解决。对确实不愿植树的农户,采取从机动地中调整,返租倒包或与户置换的办法,解决高速公路植树与用地的矛盾。种植的树权归农民所有,所在县(区)要及时确权发放林权证。高速公路绿化完成后,所建林带划为市级生态公益林,每年给予生态效益补偿。树木成材后,在保证林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适时更新采伐,确保农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