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
市水利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食品、药品的综合监督,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药品质量的监督查处。
市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宁德电业局:负责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电保障和灾区通电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
市广电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
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粮食、食用油供应。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船只、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和救援工作。
宁德海事局:负责宁德沿海交通运输船舶疏散和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市地震局: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监视、监测,震情分析会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震后房屋安全性鉴定、灾害评估和地震紧急救援。
市科技局:安排重大救灾科研项目。
市无线电管理局:保障自然灾害救助中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无线电有害干扰。
电信宁德分公司、移动通信宁德分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负责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和灾区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等保险机构:负责农村住房因灾损毁的查勘理赔工作。
宁德军分区: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森林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市红十字会:参加灾区救灾救助,开展社会捐助和现场伤员救治工作。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