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08)7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杭钢集团公司、长广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
近年来,我省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矿山事故死亡起数、人数大幅下降,但死亡总数仍然较多,并且以在汛期由于雨水导致的矿山事故居多。去年,由于雨水浸润导致山体滑坡而发生了几起较大事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现汛期将至,随着降雨的逐渐增多,容易引起矿山滑坡、坍塌、泥石流、淹井以及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请各地早做准备,制定防范措施,认真做好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落实。
一、提高对汛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各地要针对汛期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遏制矿山事故,特别要杜绝较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奥运年”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部署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暴雨天气已提前来临,据预测,今年的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将会增多、增强,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汛期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及早制订或修订矿山、尾矿库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梅雨时期、台汛时期等降雨时段矿山安全监管。
三、组织开展以矿山和尾矿库防汛工作为重点的专项隐患排查和治理。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和督促矿山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山和尾矿库防汛工作为重点的专项隐患排查和治理。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边坡情况、岩层稳固性情况以及宕面浮石情况等;地下矿山要针对周围水体情况、采空区积水情况及巷道和采场渗水情况等进行排查和监控;尾矿库主要排查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有效性以及干滩长度、坝体外坡比等参数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特别是无主尾矿库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各地要加大汛期矿山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暴雨期间矿山必须停止一切露天生产作业活动,暴雨过后要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治理结束后方能复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