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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建设的意见

  1、市场导向原则。农产品加工业基地(区)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产业。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营和管理,实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重点突破原则。统筹区域发展,按照突出比较优势、梯次推进的工作步骤,以有条件、有潜力、积极性高的农产品加工业密集区为依托,在能最大发挥资源配置效率的若干领域若干区域取得率先突破。
  3、产业集聚发展原则。以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企业,围绕优势企业加大产业的集聚性和关联度,使单一产品向产业发展、产业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
  4、创新发展原则。坚持工业化的发展理念,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进体制、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建立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不断升级。
  5、名牌带动原则。利用名牌的扩张效应,带动一批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6、可持续发展原则。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加工的产品安全。
  四、建设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的条件
  1、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明确,企业集聚,产业链明显,且已形成区域优势和特色;
  2、有农产品加工业基地(区)发展规划,空间布局合理;
  3、基地(区)内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其比例应在企业总数的6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基地(区)总产值的比重应在50%以上;
  4、农产品加工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利税4000万元以上;
  5、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50%以上,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比例达到40%以上;
  6、基地(区)内应有明确的资源利用目标要求,进一步节约能源和降低消耗,基地(区)内投资项目应具备合理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方可立项开工。
  五、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提出申请。凡符合以上所列条件的基地(区),可由基地主管部门向所在市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认定申请表》,同时上报基地(区)的发展规划,市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经委。申报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之前。
  2、组织评审。省经委收到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认定的书面申请后,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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