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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组  长:孟玉林
  副组长:王 丽  杜建仁  姚胜利
  联络员:李冬艳  许 罡  边 疆
  联系电话:0351-5607189 5607021 13935166463
  成员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山西银监局、省中小企业局。
  (1)负责“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产品及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编印参展项目资料。
  (2)负责向“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报代表团参展单位报名表及参展产品一览表。
  (3)负责统计项目成交情况,收集洽谈交易成果,并上报大会成果交易部和山西代表团。
  (4)负责制订布展方案、招标和设计。
  (5)负责“中小企业博览会”信息收集和刊登广告等。
  (6)负责山西代表团的布展及会后撤展工作。
  (7)完成代表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特殊行业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根据我省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的要求,参展产品在符合煤炭、冶金、焦炭、电力等四大传统产业的同时,还应选择符合煤焦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和旅游等新四大支柱产业,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的标准;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的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有鲜明的代表性。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参展。
  3.推荐项目要求
  为充分展示我省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多层面、多角度地展示参展技术、产品和合作洽谈项目,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的交流,促进投资者、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建立广泛的联系,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进行广泛推介宣传,各市要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的组织上报工作。
  4.布展要求
  第五届“中小企业博览会”设9个行业展区,组委会分配我省国际标准展位70个(3m×3m),每个标准展位按优惠价6800元人民币收取。根据我省产业和产品实际情况,在行业展区内将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布展。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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