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宣布失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七日
湖州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维护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市政府决定自7月1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爆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我市当前各类民爆物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检查摸清存在隐患的重点单位和存在可疑情况的场所、人员,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解决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违法从业活动得到有力查处,行业安全隐患得到基本消除,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种民用爆炸物品得到全面收缴,涉爆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破和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涉爆案件、事故,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地要根据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使每个涉爆单位、涉爆企业和涉爆人员知晓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