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9) 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甘肃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担任副总指挥,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修订《甘肃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是否终止本预案。
2、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管理、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核实了解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职责,当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省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