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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8) 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9) 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甘肃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担任副总指挥,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修订《甘肃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是否终止本预案。

  2、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管理、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核实了解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职责,当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省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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