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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支路背街小巷三年整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2、制定方案。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所有道路,针对问题情况,合理制定三年整治方案。要求第一、第二年分别完成总数的40%,第三年完成20%,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管理水平。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照方案分年度的整治计划情况填写附表2。

  3、组织实施。按照既定的三年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分年度组织实施。

  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于2008年2月底前,将附表1和附表2填写完毕并加盖主管局印章后,报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联系电话:0311-87904132,传真:0311-87879435。同时,将附表1和附表2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fuwubb@126.com。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三年整治工作

  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和实施好城市支路背街小巷三年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省建设厅将把各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纳入“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活动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附表:1. 城市支路背街小巷总体情况统计表

  2. 城市支路背街小巷分年度整治统计表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附表1        城市支路背街小巷总体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印章)               2008年  月  日

编号

支路背街小巷名称

长度(米)

面积(平方米)

存在主要问题

拟采取措施

需投资(万元)

需要整治的支路背街小巷

1

      

2

      

3

      

4

      

5

      

6

      

7

      

8

      

不需要整治的支路背街小巷

9

      

10

      

11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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