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事项流程示意图》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通知
(冀建办法〔2008〕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事项流程示意图(试行)》(冀建法[2006]099号)制度2006年3月在全系统推行以来,对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流程图》制度,加快推进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建设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请各部门就贯彻实施《流程图》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改进、深化意见。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对近两年来本部门推行《流程图》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审视和全面总结。在总结做法、评估效果、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本部门是否把《流程图》规定事项落到实处,实行按图管理。包括:除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外,增加或减少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如有增减,要说明理由和依据),以及在图之外实际增加或减少行政管理事项或环节的情况;具体运行中在与其他部门的衔接上还存在哪些问题。
二、针对《流程图》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便民、效能和增加可操作性的原则,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流程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包括:(一)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规章,需要增加或减少的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二)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的部署,需要进一步削减、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三)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