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规〔2008〕87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现将
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研究建设部通知,特别是文件第三条“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两部分内容,严格按照建设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资质核定及换证相关工作,应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没有身份锁、登录帐号的单位请抓紧与技术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10-88018266、88018268。
三、各单位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内容后,要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上报,网上上报后要电话确认。在网上一经上报,省建设厅不再退回本单位重新修改。其他材料(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单位寄至或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