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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部门配合是群测群防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应急响应迅速、高效。特别是国土、气象部门和滑坡泥石流预警站要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编制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预案

  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因根据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与范围,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监测、预防责任人等。

  2、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

  各县(区)在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时,要编制对本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专项防灾预案和制定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措施。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应编制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与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的内容。

  (八)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点档案和信息系统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录入全市信息系统,以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建档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名称、位置、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监测手段方式、监测周期、监测人与责任人(电话、住址等信息)、应急处理措施(重要隐患要有专项防灾预案)、撤离路线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群测群防监测原始记录也要汇交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存档,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收集汇总后录入信息系统,所有监测数据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并按照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要求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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