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负责编制县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5)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
(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迅速应急响应,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乡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
(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4)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定期上报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5)负责落实和协调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
(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迅速应急响应,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
3、村(社、组)
(1)协助乡镇政府落实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
(2)贯彻落实县(区)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协助乡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定人、定点、定时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
(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
(6)出现灾情险情迅速撤离群众,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选取辖区内群测群防点
(1)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险情严重的;
(2)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
(3)曾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