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2)针对地质灾害的不同特点,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
(3)通过监测和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预警预报,并及时报告险情。
(4)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档案、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
(5)广泛开展群测群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对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社)级群测群防知识培训。
二、群测群防体系网络构成及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辖区内各级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由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监测网络及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构成。
(一)监测网络构成
1、县(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负责全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县(区)级群测群防监测站,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全县(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与管理、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的信息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系统的纽带。
2、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负责该乡(镇)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监测手段实行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监测预警;领导所属村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
3、村组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村级监测主要监测内容是滑坡、崩塌等的变形情况、裂缝位移,泥石流松散物质变化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络可以延伸到自然村、社(组)四级监测网。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级职责
1、县(区)政府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县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