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陇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6日)

  为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范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现就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体系构建指导思想、原则及目的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预防为主、重点整治,群测群防、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建立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于全市灾后重建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

  3、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以县(区)、乡(镇)两级政府为主导,村(社)各级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重要隐患区域建立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

  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县(区)、乡(镇)、村(社)各级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定防灾措施;

  5、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三)目的任务

  1、实施目的

  根据全市汶川地震前后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威胁、危害现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培养和提高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相关单位与当地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监测、避让的意识和能力,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