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高层次毕业生的引进力度,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
要结合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需要,大力引进规划建设、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农技推广、现代物流、特色经济等方面的毕业生人才资源。
对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实行分类管理。
引进的毕业生进入党政机关、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律实行“凡进必考”。引进的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的,本科生需参加公开招聘;研究生和我市急需的特殊专业本科生,可由市政府专题审批直接安置。在毕业生的引进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具体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引进人才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07〕163号)施行。
五、探索建立就业见习制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市、县(区)分别确定3-5个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促进供需见面,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不超过半年,见习期间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障政策。要对接收毕业生见习的单位从经费和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
六、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促进家庭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我市是欠发达地区,今年又受地震灾害影响,很多家庭遭受到严重损失,加剧了贫困程度。要对我市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进行重点帮扶,实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符合低保标准或临时救助标准的,由民政部门按程序办理低保或给予临时救助。对“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逐户、逐人登记,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
七、强化毕业生思想教育,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人才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需要结合起来,通过社会实践等形式,帮助毕业生深入了解市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成才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