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陇政发〔2008〕66号)
为了有效配置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人才资源,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稳定之基,解决好毕业生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开发人才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预计我市生源毕业生较上年增长20%,将达到5000多人,加上往年未就业的毕业生11562人,截至今年年底,预计我市未就业的毕业生累计将达到16500多人。当前,我市需要就业人数增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滞后、新增就业岗位有限的矛盾十分突出;毕业生所学与社会所需对接不上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毕业生依赖政府狭隘就业的倾向依旧明显,这些都给我市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了更多压力,整体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就业促进法》,坚持改革方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开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工作质量,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高,就业人数不断增长。
二、强化政府调控,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基层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要继续贯彻好《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6〕26号)精神及各项配套政策,通过政府调控千方百计引导毕业生去基层就业。
1、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项目,促进毕业生去基层就业。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医疗卫生岗位毕业生配置计划”、“选拔毕业生任村官计划”、“选拔优秀毕业生补充基层公务员岗位计划”等六大毕业生就业项目,以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优秀毕业生去基层就业。要用足用好省上支持地震灾区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做好635名“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的招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