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紧进行对马颊河王铺段的清淤治理,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徒骇河、马颊河的行洪障碍,要按规定清除;河道管理部门要对涵闸设施进行彻底检修,确保闸门启闭灵活。
(五)跨县(市、区)河道县(市、区)边界以下2公里河段的清淤问题,由上游县(市、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和验收。迁占工作及费用由河段所在县(市、区)负责,清淤费用由上游县(市、区)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承担二分之一,开工前县(市、区)应承担的费用上交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余河段的清淤由所在县(市、区)自行安排。跨县(市、区)河道上的阻水坝和障碍物,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在6月底前清除。
(六)夏收之后,各县(市、区)要对县、乡级排水工程进行清淤、清障和开卡,组织群众搞好田间排水工程的治理,打通竹节沟,拆除阻水坝,解决好易涝区的田间排水出路问题。
(七)搞好城市、城镇排水管道的治理维修和排水渠道的清淤治理,确保城市、城镇安全度汛。
三、组织好防汛队伍,备足防汛料物
各级政府要根据防汛任务,按照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防汛队伍。聊城黄河河务局、漳卫南运河聊城河务局、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及沿河各县(市、区),要根据防洪预案规定,组织足量的常备队和后备队,确保将人员和数量落到实处,并对抢险队伍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东阿县、阳谷县、莘县承担临黄、临金一线大堤的防守任务。如遇较大洪水,茌平县支援东阿县、高唐县支援阳谷县、东昌府区和经济开发区支援莘县进行防守。冠县、临清市承担卫运河右堤的防守任务,莘县随时做好增援卫河河北有关险工段的抢险准备。徒骇河、马颊河干流的防洪任务由工程所在县(市、区)承担。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程情况和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地储备好防汛料物。国家常备料物要由专人负责,定点储存,定期检查,严禁挪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按计划做好号料工作。对所号料物要按部门、单位、村户登记造册,落实地点、数量、品种和运输措施,保证备得足、运得出、用得上。
四、坚持两手抓,防汛与抗旱并重
各级要在立足防大汛的同时,始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要优化调度,充分利用汛期降雨,最大限度地蓄滞利用汛期雨洪水,补充高亢缺水和地下水埋深较大地区的地下水源。在汛期后期,要适时抓好徒骇河、马颊河及其它支流河道沟渠、坑塘的引蓄水工作,最大限度地拦蓄和利用汛期降雨径流,适时引蓄周边河道洪水。在遇到较大旱情时,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水源水具,科学抗旱,并采取各种有效的节水措施,最大限度地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供水提供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