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署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署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部署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通知要求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开始部署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运行模式
  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目标是:依托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以集中部署方式,在电子政务内网上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稳定高效,逐步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实现公文的网上传输。
  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运行模式是: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部署并负责运行管理,由市信息办负责建设,并提供人员培训和运行维护服务支持。
  二、建设进度总体安排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部署,根据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完成。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和12个县、区政府,在2008年8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省信息办将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省政府与各县区网络建设任务,市信息办要加大网络建设的力度,及时与省信息办进行联系,力争
  2008年6月底完成县区、部门网络建设任务,为7月底电子公文开通工作创造条件。
  三、首批部署单位准备工作
  (一)设备采购与配发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需相关设备,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市信息办负责安装调试和日常运行维护。请各单位填写好《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设备领取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参加首批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时领取。《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设备领取单》的样式另行下发。
  (二)用户和组织机构信息收集
  各县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迅速填写 《宝鸡市电子政务机构证书申请表》及《宝鸡市电子政务个人证书申请表》(附件2、3),并将本单位的印章印模(印模制作要清晰整洁)一同报送市信息办技术通讯科(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116号房间,联系电话:3260545)。
  (三)电子公章和数字证书的制发和管理
  电子公章制发和管理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中电子公章制作、使用、管理要求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