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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16项反映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和分行业填报指标,包括个体经营户名称(或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地及行政区划、行业类别、营业执照情况、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雇员)、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其中:雇员报酬、缴纳税费)、固定资产原价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房屋代售合同面积、房屋代售合同金额、房屋代租合同面积、房屋代租合同金额、房地产评估件数、房地产评估面积、房地产评估金额等指标。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市国土房管局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延龙局长任组长,建军、族耀、炳灏副局长、光照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物业处、房地产市场处、拆迁办、计划处、房管处、权属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统计数据审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处,主要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数据报送和协调工作,并组织其他房地产活动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

  物业处负责组织全市物业管理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并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

  房管处负责组织全市房屋租赁和单位产管理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并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

  房地产市场处负责组织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并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

  拆迁办负责组织全市拆迁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并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

  市房产总公司、计划处负责组织全市房管站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汇总和质量评估分析并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

  四、普查时点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普查统计的时期资料包括2007年1-9月、2006年1-9月和2006年全年的数据。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普查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30日),制定普查方案,召开普查部署会,进行普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普查实施阶段(10月1月-20日),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完成相应的调查统计、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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