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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咸政发(2008)45号)


  今年“三夏”期间,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快速反应,严防死守,禁烧工作措施得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实现了“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的禁烧目标,受到了省上表扬和中、省新闻媒体的关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南部八县市区和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农机管理中心、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要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巩固成绩,再鼓干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8年夏季秸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咸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
咸阳市200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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